人权事务委员会在监测《盟约》所载权利的执行情况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盟约》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 委员会在执行其审查缔约国报告、通过一般性意见或审查个人或国家关于据称违反《盟约》的申诉的任务时,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的主要解释者。 与此同时,他试图根据《盟约》条款作为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文书的性质,对其含义作出充分和广泛的解释。 委员会成员不仅仅是在审查某一特定国家或与某一特定案件有关的官方立法,而且正在努力更深入地了解它分析和编写确保积极变化的决定的国家的真实情况。 一个国家执行委员会的意见是该国忠实履行《盟约》所载义务的证据。 多年来,委员会的工作促进了在国家一级和在个别案件范围内立法、政策和做法方面的许多变化。 因此,委员会履行《公约》赋予它的监督职能确实改善了世界不同地区人民的生活。 正是本着这一精神,委员会将继续努力,确保其工作具有实际重要性并对所有缔约国产生影响,并努力充分实现《公约》保障的所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不受所有人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