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Yuboy Kumari Katwal vs.尼泊尔。 消息N2000/2010. 《意见》于2015年4月1日经人权事务委员会(下称委员会)通过
2010年协助提交人准备了申诉。 随后,将申诉转达尼泊尔。
信息主题:强迫失踪;生命权。
实质性问题:生命权;禁止酷刑和残忍和不人道待遇;自由和人身完整权;尊重人的固有尊严;承认法人资格的权利;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
委员会的法律立场:委员会认为,虽然"强迫失踪"一词没有具体出现在《公约》的任何条款中,但强迫失踪是一系列独特的相关行为,构成对本条约所载各项权利的持续侵犯(《意见》第11.3段)。
委员会认识到无限期与外界隔绝的人所遭受的痛苦的程度。 委员会回顾其关于第7条的第20号一般性意见(1992年),其中建议缔约国采取措施禁止单独监禁。 在本案中,考虑到最高法院的调查结果,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对提交人配偶的酷刑和对他的单独拘留构成了违反《公约》第七条的行为。 在得出这一结论后,委员会认为没有必要单独审查发件人根据《盟约》第10段提出的指控(《意见》第11.6段)。
关于提交人关于第十六条的指控,委员会再次提请注意其既定的法律惯例,在这种惯例中,如果受害人在最后一次见到时掌握在国家代表手中,并且在受害者亲属获得可能有效的补救办法,包括司法补救办法方面造成系统障碍,则故意长期不向任何人提供法律保护,可能意味着拒绝承认该人的法律人格(考虑因素第11.9段)(见 第2051/2011号来文Basnet诉尼泊尔2014年10月29日通过的意见第8.7段第2031/2011号来文Bhandari诉尼泊尔2014年10月29日通过的意见第8.8段第1495/2006号来文Madoui诉阿尔及利亚2008年10诉阿尔及利亚,2012年3月26日通过的意见,第7.9段。).
委员会重申,它重视缔约国建立适当的司法和行政机制,以处理关于侵犯国内法所规定权利的指控。 他提到他的第31号一般性意见,其中指出,缔约国拒绝调查指称的违反行为本身可能导致单独违反《公约》(《意见》第11.10段)。
委员会对案件事实情况的评估: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关于Katwal先生于2001年12月13日被送往Ohaldunga区军营时失踪的指控,但没有得到反驳;据证人说,2001年12月14日上午看到他被执法人员拖着血迹,显然失去知觉,他在那里受到严重酷刑;直到2007年,对他的命运一无所知;在此期间,当局没有通知提交人关于她丈夫下落的真相。 由于没有关于此案的任何其他实质性资料,委员会认为,Katwal先生被剥夺自由以及随后当局不愿意承认这一事实并说出他的命运真相构成强迫失踪(《意见》第11.2段)。
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的指控,即她的丈夫被缔约国武装部队的代表逮捕,并从他被捕时一直被单独监禁,直到他据称死亡;虽然他最后一次被看到是在2001年12月,但直到2007年才进行正式调查。 委员会还注意到,最高法院2006年设立的囚犯问题调查组证实,Katwal先生受到安全部队成员的酷刑,他于2001年12月16日死于酷刑。 委员会还注意到,Katwal先生的遗体从未归还其家人(《意见》第11.4段)。
缔约国表示,对Katwal先生案件的刑事调查正在进行中。 然而,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没有提供足够的资料来证实这种刑事调查确实正在进行,而且是有效的。 在本案所涉事件发生13年后,Katwal先生的死亡情况尚未得到充分披露,肇事者也未被绳之以法,尽管囚犯问题调查小组的报告据称指出了他们的姓名。 此外,最高法院的结论是,Katwal先生死于军方对他施加的酷刑。 因此,委员会认为,Katwal先生在军事人员手中被谋杀以及缔约国没有进行有效调查构成对Katwal先生根据《公约》第六条享有的生命权的侵犯(《意见》第11.5段)。
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因其丈夫失踪而遭受痛苦,她没有从缔约国得到足够的赔偿,她对她的威胁和虐待的指控,她的当局歪曲她丈夫的下落,以及她继续无法获得他的遗体。 委员会认为,案卷显示提交人违反了《公约》第七条(《意见》第11.7段)。
在本案中,直到2007年,当局一再向Katwal先生的亲属提供有关他命运的误导性信息,使他无法找到。 委员会没有收到缔约国在这方面的评论,认为Katwal先生的强迫失踪使他从被捕之日起就失去了法律保护,这违反了《公约》第十六条(《意见》第11.9段)。
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根据第九条第1至4款提出的申诉,其中指出,没有证据表明,她的丈夫被执法人员逮捕和拘留,她被告知逮捕他的理由和理由,并被带到法官面前,以便能够对拘留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由于缔约国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资料,提交人的指控必须得到应有的信任。 因此,逮捕和拘留提交人的配偶构成了违反《公约》第九条的行为(第13段)。 11.10注意事项)。
手头的案件事实表明,Katwal先生在被拘留期间无法获得有效的补救。 在她的丈夫失踪后,提交人在寻找他的过程中一再向不同城市的当局提出上诉,从他们那里收到关于他的位置和他的命运的误导性信息。 在Katwal先生被捕13年后,尽管提交人作出了努力,最高法院决定展开刑事调查,但缔约国没有进行彻底和有效的调查,以澄清他失踪和可能死亡的确切情况,也没有将责任人绳之以法。 此外,作为赔偿支付给提交人的30万尼泊尔卢比不能被视为与所犯侵犯行为的严重程度相称的适当赔偿。 因此,委员会认为,它面前的事实表明违反了第1款的规定 第2条第3款结合第6条、第7条、关于Katwal先生的第9条第1至4款和关于第16条以及关于提交人本人的第2条第3款结合第7条(《意见》第11.11段)。
委员会的结论:委员会认为,提供给它的资料表明,缔约国违反了关于Katwala的第六条、第七条第1至4款、第二条第3款结合《公约》第六条、第七条第1至4款以及关于提交人本人的第七条和第三条结合《公约》第七条(《意见》第12段)。
根据《公约》第二条第3款,缔约国有义务向提交人提供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a)进行彻底和有效的调查,以便找到Katwal先生的遗体并将其送回他的家人;(b)将对剥夺Katwal先生自由、酷刑和强迫失踪负有责任的人绳之以法、绳之以法和惩罚,并将这一资料公之于众;(c)为提交人对她的侵犯行为提供有效的赔偿,包括适当的赔偿和适当的补偿措施。 缔约国也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今后再次发生这种侵犯行为。 在这方面,缔约国应确保其立法允许对构成违反《盟约》的行为提出刑事起诉(《意见》第13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