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 Bacher诉奥地利案。 2018年2月16日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意见。 第26/2014号来文。
2014年,来文提交人在准备投诉方面得到了协助。 随后,将申诉转达奥地利。
该消息的作者出生时患有唐氏综合症。 他患有自闭症谱系障碍,因此他定期需要轮椅。 为了沿着这条仍然是接近房子的唯一途径的小路走,申请人的父母建造了木制台阶并用砾石复盖它们。 在下雨、降雪或冰雹期间,这种做法对提交人和协助他的人来说尤其危险。 当他长大后,他的父母很难把他抱在怀里,他们决定在小路上架起一个树冠来保护他免受天气的影响。 R先生 他在地区法院对提交人的父母提起诉讼,称:由于树冠,路径的宽度和进路高度受到限制,这侵犯了他的通行权。 2002年7月17日,法院裁定赞成R.先生,并下令拆除树冠。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注意到,拆除通往B.家庭住宅的道路上的树冠不仅限制了申请人进入其住宅,而且限制了他获得日常生活所需的社会活动和公共服务,特别是教育和医疗服务以及一般公共服务。 《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的法院没有对提交人的特殊需要进行彻底的分析,尽管他的父母明确指出了这些需要。 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家庭被赋予了寻找方法以确保他能够进入他的家庭和获得他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外部公共服务的任务。 委员会认为,《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法院的裁决构成了对申诉人的司法不公,违反了第九条,并与《公约》第三条一并单独审议。
委员会对案件事实情况的评估:缔约国认为:(a)本案中提到的地役权构成了对提交人的父亲施加义务的"绝对"权利;(b)在这方面,缔约国没有在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键领域保护特定群体的一般积极义务;c)只有在法律规定、基于合法公共利益是必要的、而且不过分的情况下才能施加限制; (d)《公约》第9条第1款所产生的义务不产生确保残疾人本身的利益为侵犯财产权辩护的义务;(e)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雨棚设计来调和当事各方的利益。 在这方面,委员会注意到,拆除通往B家的小路上的遮篷不仅限制了B先生的进出。 进入他的家,但也限制了他获得他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的社会活动和公共服务,特别是教育和医疗服务以及一般的公共服务。 他还考虑到提交人的论点,即R.He先生不同意在道路上设置顶篷的任何拟议备选办法,而且在评估情况时,法院认为没有必要考虑到B.先生在这方面的情况(《考虑》第9.8段)。
"Bacher先生出生时患有唐氏综合症。 他患有自闭症谱系障碍,这就是为什么他定期需要轮椅。 此外,他患有慢性肺病和免疫缺陷,这就是为什么他需要定期医疗护理,这是在因斯布鲁克大学医院提供给他的。
西蒙B.住在V.市,在他的家人在1983年买的房子里。 这所房子和两个相邻的房子的方法是可能的,只有一个路径。 当B先生的父母买下这栋房子时,市长v.告诉他们,根据法律,他有义务在发生火灾时提供紧急服务进入他们的房子和两栋相邻的房子。 然而,在市长卸任后,在提供新的访问机会方面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为了沿着斜坡18度,长35米,宽1.2至1.5米的路径行走,这仍然是接近房子的唯一途径,B先生的父母建造了木制台阶并用砾石复盖。 在下雨,降雪或冰雹期间,这种方法对B先生和帮助他的人来说变得特别危险。 当他长大后,他的父母很难把他抱在怀里,他们决定在小路上盖一个树冠,以保护他免受天气的影响。 地方当局已与最近的邻居协商,签发了建造树冠的许可证。 然而,邻近房屋之一的居民(R先生和他的叔叔)没有被邀请参加会议以协调许可证的发放,因为根据法律,只有居住在距离建筑工地15米半径范围内的邻居的同意才是必需的。 根据V.市政府颁发的许可证,并在蒂罗尔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树冠于2001年11月至12月期间建成。
R.先生在地区法院对提交人的父母提起诉讼,称由于树冠的原因,路径宽度从1.5米减至1.25米,进路高度受到限制,侵犯了他的通行权。 2002年7月17日,法院裁定赞成R.先生,并决定拆除树冠"(考虑因素第2.1-2.3段)。
在2012年2月9日的裁决中,地区法院在审议本案时采取了与缔约国法院以前的裁决所反映的相同的立场:它没有对B.先生的特殊需要进行彻底的分析,尽管他的父母已经明确指出了这些需要--就像以前的所有司法程序会议以及索赔通知一样。 相反,缔约国当局认为,审判的主题"与残疾人的权利无关",并关注案件中受影响的财产权的解决问题。 因此,缔约国当局就B先生的出入权所作决定所产生的多方面后果被忽视了,因此,他的家人被委托寻找方法,确保他能够进入他的家,并获得他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外部公共服务。 在这方面委员会认为法院2012年2月9日的裁决在缔约国法院就本案作出的以往司法裁决的背景下审议构成了对B先生的拒绝司法。 违反第九条,单独审议并结合《公约》第三条(《意见》第9.9段)。
委员会的结论:缔约国没有履行第九条所规定的义务,这是单独审议并与《公约》第三条一并审议的(《意见》第10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