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该案在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胜诉。

Заголовок: 2018年3月28日,该案在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胜诉。 Сведения: 2024-07-19 04:14:56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2018年3月28日在Rebeca Elvira Delgado Burgoa诉多民族玻利维亚国一案中的意见(第2628/2015号来文)。

2015年,来文提交人得到了协助准备投诉。 随后,将控诉转达给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消息的主题:剥夺前副手提名他竞选市长职位的权利。

实质性问题:在选举中被选举和被接纳为公务员的权利、禁止歧视、适当法律程序。

委员会的法律立场:只有出于法律规定的客观和正当理由,才能中止或撤销《公约》第二十五条所载权利的行使,包括被选举权(《意见》第11.4段)。 根据《盟约》的这一规定,"每个公民都必须有下列权利和机会:(a)直接和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加公共事务的处理,不受第2条所述的任何歧视和无理限制; (b)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普选的基础上举行的真正定期选举中投票和被选举,并确保选民的意愿自由表达;

(c)在一般平等条件下获准在其国家担任公职"

委员会回顾,诉讼程序公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诉讼程序的及时性,不能以案件的复杂性或当事方的行为为理由的拖延是背离《公约》第十四条第1款所载的公平审判原则(《意见》第11.8段)。

委员会对案件事实情况的评估: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根据《公约》第二十五条提出的指控,即根据最高选举法院第71/2014号通知,她被剥夺了提名她竞选科恰班巴省切尔卡多省市长职位的权利; 上述通告禁止2010-2015年全国立法议会议员在2015年提名他们在市和省两级的候选人,但部门一级的职位除外--这是一个例外,没有任何动机; 在没有任何理由和没有适当的管制框架的情况下,这项禁令背离了以前接受的解释和惯例,因为尽管第149条和第285条。我和287。《宪法》I已经规定任何候选人在立法和行政当局担任职务的资格,多国选举当局决定,这项要求的满足是通过在有关选举区的居住地登记来确认的; 最高选举法院本身以前对这一要求的解释是,国家立法议会议员的永久居住地是他们所代表的部门,而不是他们行使议会职权的拉巴斯;由于实行了这一禁令,最高选举法院通过通告超越了其决定技术问题管理程序的权力,并非法和不合理地限制了提交人提名他为特定职位候选人的权利(考虑第11.2段)。

缔约国认为,第71/2014号通告是一份组织和技术文件,其目的只是回顾宪法要求在候选人被提名的选区选举前至少居住两年。.. 与此同时,委员会没有就国内立法的解释和适用发表评论,但注意到,由于通过了第71/2014号通知,2010-2015年多国立法议会的一些成员(参议员和代表)无法在2015年选举中提名候选人,特别是在市议会选举中。 委员会还注意到,根据第71/2014号通知所作的解释,提交人被剥夺了提名她竞选市长职位的权利,因为在上次召集期间,她担任副手。 在这方面委员会认为第71/2014号通告和选举当局利用该通告剥夺提交人参加选举的机会的决定限制了她在2015年3月29日国家以下各级选举期间提名

缔约国争辩说,宪法对定居资格的要求的目的是确保代表省或市居民利益的人直接熟悉当地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情况,为此,有关人员和该区居民必须相互了解一个朋友。... 然而,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来证明为什么像提交人这样的候选人对她所代表的原籍地和她通常居住的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状况不了解,只是因为在上次召集期间,她担任副手一职,并且作为执行任务的一部分,必须定期前往拉巴斯参加议会会议,特别是考虑到, 在本周结束时以及在她担任议会小组组长的主持下在科恰班巴举行的为期一周的会议期间,她回到了她在该市的永久居住地。.. 此外,缔约国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来证明对市代表(或省代表)的地位和其他选区(在国家和省一级)的代表的地位进行如此重大的区分是合理的,而宪法或国家立法都没有对此作出规定。.. 最后委员会注意到根据提交人未受到缔约国质疑的指控这一解释最初是由关于2015年市政选举的第71/2014号通告提出的在以前的市政选举中没有适用.. 鉴于上述情况,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根据第71/2014号通知剥夺提交人的选举权并不是基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合理和客观标准。 因此,剥夺提交人在2015年选举中担任市长的权利构成了对她根据《公约》第二十五条享有的权利的无理限制,违反了该条的规定(《意见》第11.5段)。

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声称,决定她申请宪法权利保护令的宪法程序被不合理地拖延,违反了《公约》第十四条第1款。 提交人特别声称,关于她申请适用保护宪法程序的决定是在第一和第二种情况下作出的,比法律规定的时限晚,因此多国宪法法院的决定是在选举结束后作出的; 多国宪法法院驳回了要求保护宪法权利的申请,理由是申诉本应由统一战线政治协会提出,而另一名代表则根据同一份通知不被允许参加选举,同一法院驳回了要求保护宪法权利的申请,因为它是由一个政治协会提出的,而不是由受伤的人提出的(考虑第11.7段)。

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将第一次宪法审判的拖延归因于提交人在处理消除遵守手续方面的缺陷方面的疏忽。.. 提交人则指出,排定的几次会议一直被推迟,因为没有向科恰班巴省适当报告,后来又因为案件材料没有转交给科恰班巴省,保障法院推迟了这项决定,因为它认为必须等待最高选举法院作出决定,这违反了宪法法庭的决策惯例。.. 委员会注意到,尽管法律规定了时限,缔约国没有提供资料来驳斥这些指控,也没有为推迟就提交人的宪法保护令申请作出决定提供理由。 此外,缔约国没有为多国宪法法院推迟作出决定审查关于要求保护宪法权利的申请的决定提供理由,特别是考虑到要求保护宪法权利的申请最终以正式理由被拒绝。.. 鉴于上述情况,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提交人申请宪法权利保护令的宪法程序无故拖延,构成对提交人根据《公约》第十四条第1款享有的权利的侵犯(《意见》第11.8段)。

委员会。... 结论认为,委员会所收到的事实表明违反了《盟约》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意见》第12段)。

 

 

© 2011-2018 Юридическая помощь в составлении жалоб в Европейский суд по правам человека. Юрист (представитель) ЕСП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