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该案在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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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委员会2020年3月13日在Elena Genero诉意大利案中的意见(第2979/2017号来文)。

2017年,来文提交人得到了协助准备投诉。 随后,将申诉转达意大利。

摘要:由于对最低身高165厘米的要求没有差别,大大超过意大利妇女的平均身高161厘米,包括提交人在内的大多数意大利妇女无法参加国家消防队职位的竞争,因此,提交人认为,侵犯了不受歧视的权利和在平等的一般条件下获得本国公共服务的权利。

委员会的法律立场:委员会提到其关于不歧视的第18号一般性意见(1989年),其中歧视的定义是"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信仰、民族或社会出身、财产状况、出生或其他情况的任何区别、排斥、限制或偏好,其目的或后果是破坏或减少所有人在平等基础上承认、使用或行使所有权利和自由。" 委员会回顾说,禁止歧视适用于公共和私人领域,违反[《公约》]第二十六条的行为可能是由于一项准则或措施,乍一看是中立的,不追求歧视,但有其效力(见:Althammer等人)。 诉奥地利(CCPR/C/78/D/998/2001),第10.2段。). 然而,并非所有基于《公约》所列理由的区别、排斥或限制都构成歧视,只要这些区别、排斥或限制是基于合理和客观的标准,并追求《公约》规定的合法目的(《意见》第7.3段)(特别见:"O'Neill and Quinn v.Ireland"(CCPR/C/87/D/1314/2004),第8.3段,"Jaquer v.France"(CCPR/C/123/D/2747/2016),第8.3段,"Jaquer v.France"(CCPR/C/123/D/2747/2016),8.14和"hebbage诉法国"(ccpr/c/123/d/2807/2016),第7.14段。).

委员会还回顾说,根据其关于参与公共事务和投票权的第25号一般性意见(1996年),为了"确保在一般平等的条件下获得公共服务,在任命、晋升、暂时或完全免职方面适用的标准和程序必须是客观和合理的。" 他进一步辩称:"特别重要的是确保人们在行使[《公约》]第二十五条("丙"款)所规定的权利时不会因第二条(第1款)所列的任何理由而受到歧视"(《意见》第7.8段)。

委员会对案件事实情况的评估:上述身高要求是对进入国家消防局的限制。 尽管这一限制的制定,乍一看,中立,在意大利,它对妇女产生了不成比例的后果:妇女的平均身高显着低于男性的平均身高,招聘的最低身高设定在这些平均值之间的水平,这排除了大多数妇女,包括大多数男子。 因此,委员会必须确定无差别增长要求是否符合目的的合理性、客观性和合法性的标准(考虑因素第7.4段)。

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和国家行政法院都没有确切地证实165厘米的高度如何有助于有效执行有关任务,也没有证明其他身体特征(身体的生化组成、肌肉力量和活跃的细胞质量)不能弥补未能满足现有生长要求的情况。 委员会提请注意提交人无争议的论点,即在提交上述来文时,她成功地担任了17年的临时消防队员,在此期间,她参加了各种紧急救援队的工作,并履行了与长期雇员相同的公务。 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没有对提交人的声明提出异议,即国务委员会本身在其后的决定中宣布无差别的最低身高要求违宪,并在最近呼吁废除最低身高要求(《意见》第7.5段)。

鉴于上述情况,委员会认为,国家消防局职位候选人的法定身高要求至少为165厘米,这是一项限制,既没有必要,也不符合其引入所追求的合法目的。 因此,委员会的结论是,鉴于这项规定对希望加入国家消防队的妇女的不成比例的影响,这项规定及其对提交人的适用构成了基于性别的间接歧视,违反了《公约》第二十六条(《意见》第7.6段)。

关于提交人关于第25条("c"款)的指控,考虑到进入国家消防局的法定身高要求是没有道理和歧视性的,委员会的结论是,提交人根据第25条("c"款)所享有的权利也受到侵犯(考虑因素第7.8段)。

委员会的结论:所提出的事实表明违反了《盟约》第二十五条(丙)款和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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