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4日,该案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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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eck对奥地利的案件。"残疾人权利委员会2022年3月24日的意见。 第50/2018号来文。

2018年,来文提交人得到了协助准备投诉。 随后,将申诉转达奥地利。

从文中可以看出,作者是聋哑人,她的母语是奥地利手语。 在小学,她的教育是双语-在德国和奥地利手语。 然而,从2007年开始,在中学,高中和商业学校以及专门的入学考试准备课程中,她只获得了从德语翻译成奥地利手语,并根据聋哑学生的课程进行学习。 缺乏双语教育对她不利,因为同声传译是选择性的,因此所传递的信息并不总是完整的。 由于一些翻译人员缺乏资格,这使情况更加复杂。 而且,她不能一边看手语翻译一边系统地做笔记。 这影响了她在数学和德语方面的学习成绩(注意事项的第2.1点)。 提交人声称,缔约国歧视她,强迫她学习德语,并被证明好像德语是她的母语,不允许用奥地利手语教学,也不把奥地利手语定为必修科目(考虑因素第3.2段)。

委员会的法律立场:为了确保教育机构中聋儿的平等和不歧视,应为他们提供以聋人同龄人和聋成人为榜样的手语学习环境。 与聋儿一起工作的教师手语能力不足以及缺乏为聋儿提供无障碍条件的学校剥夺了他们的教育机会这被认为是歧视。 委员会回顾说。.. 为了增加教育系统的可及性和学校课程的内容,有必要根据《公约》第24条第3款(a)项,促进和使用手语、盲文、替代字体,以及加强和替代交流和指导的方法、方法和格式,特别注意适当的语言,以及盲人、聋哑学生使用的交流方法和手段。 他还提请注意一个事实,即聋人和重听学生应获得学习手语的机会,同时应采取措施承认和促进聋人的语言特性(考虑因素第7.3段)。

委员会回顾,《公约》第2条将"基于残疾的歧视"定义为基于残疾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结果是减少或否认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与其他人平等地承认、实现或行使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并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给予合理便利。 他还指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这一表述一方面意味着给予残疾人的权利或福利不比一般民众多多少少,另一方面,它要求缔约国采取具体的具体措施,确保残疾人事实上的平等,使他们能够真正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委员会还回顾,《公约》第4条(第2款)所要求的逐步实现意味着缔约国承担了一项具体和持续的义务,尽快和有效地全面执行第24条。 然而,逐步实现并不妨碍直接适用的义务:缔约国有最起码的基本义务,确保教育权的每一个方面得到落实,至少在最低水平上得到落实,包括在所有教育领域不受歧视的权利和获得合理便利的权利,以防止残疾人被排除在教育系统之外。 此外,委员会回顾,平等和不歧视是《公约》保障的国际保护的基石,不允许逐步实现。 他强调,缔约国对逐步实现的承诺意味着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结构上的缺陷,确保残疾人得到暂时的优惠待遇,以实现所有残疾人在社会中充分参与和平等的目标(《考虑》第7.4段)。

委员会对案件事实情况的评估:确定提交人经常得到两名讲奥地利手语和手语口译员的协助,包括在口试期间,她的课程进行了调整,她得到了教育支助和补救培训,包括视觉教材。 他进一步指出,这些措施是与提交人、她的父母和有关机构协调的,并考虑到提交人的个人需要。 此外,一位独立的手语专家在学习过程中为她提供了支持,在2012和2016之间,她获得了金额为11,270欧元的特殊教育津贴,她的家人获得了家庭津贴。 委员会注意到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提交人在缔约国的学校系统内得到了提升尽管她不得不重复2011/12学年但她被迫换校并选择重复2016/17学年。 鉴于所有情况,委员会的结论是,鉴于为适应提交人而采取的措施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她在学校的实际发展和成功,这些措施并不是不适当的、不适当的或无效的。 因此,现有资料使委员会无法得出结论,即缔约国未能履行其采取具体措施的义务,提供合理的便利,实现提交人事实上的平等,使她能够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委员会认为,结合《公约》第21条(b)项和(e)项、第24条和第30条(第4款),提交人根据第5条享有的权利没有受到侵犯(《意见》第7.5段)。

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声称,缔约国没有考虑到她的最大利益,行政和司法当局也从未询问她的需要或意见。 它还考虑到缔约国的意见,即对提交人采取的措施是与她和她的父母协调的,并考虑到她的个人需要。 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没有提供更多的资料,说明她的案件受到缔约国当局无视她利益的指控的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委员会认为,缔约国没有侵犯提交人根据《公约》第5条和第7条一并理解的权利(《意见》第7.6段)。

委员会的结论:所提出的事实没有表明违反《公约》第7、21条"b"和"e"、第24和30条(第4款)(《意见》第7.7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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