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该案在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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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bo Atilau Melie诉瑞士案。 禁止酷刑委员会2023年5月5日的决定。 第1049/2021号来文。

2021年,来文提交人得到了协助准备投诉。 随后,将申诉转达瑞士。

从决定文本中可以看出,申请人是埃塞俄比亚公民Zhanbo Atilau Melie。 他在瑞士申请庇护,但他的申请被拒绝。 尽管他声称,驱逐他将构成缔约国违反《公约》第3条的行为(决定第1.1段),但对他发出了驱逐令。

委员会的法律立场: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所涉人员本人在他将被遣返的国家是否有可预见和实际遭受酷刑的危险。 因此,某一国家存在严重、公然和大规模侵犯人权的行为本身并不足以确定某一人返回该国后将有遭受酷刑的危险。 应该提供更多的理由来确认这种危险会威胁到个人。 相反,不存在一贯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并不意味着考虑到有关人员的具体情况,他就不能遭受酷刑(《意见》第7.3段)。

在其管辖下进行驱逐(递解出境)的国家遭受酷刑的威胁和危险。

委员会提及其第4号一般性意见(2017年)其中指出在评估酷刑风险时应分析超出单纯推测性假设或怀疑的理由。 虽然对这种风险的评估不应基于"高概率"的标准但委员会回顾举证责任通常放在申请人身上申请人必须提供令人信服的论据确认他处于"可预见、真实和 委员会还回顾,根据其第4号一般性意见(2017年),委员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有关缔约国当局编写的事实陈述,但不认为自己受此类结论的约束,根据《公约》第22条第4款,它有权在考虑到每个具体案件的所有情况的情况下自由评估事实(《意见》第7.4段)。

委员会对案件事实情况的评估:有必要确定是否有严重的理由相信申请人在返回埃塞俄比亚后个人将有遭受酷刑的危险。 在评估这种风险时,委员会应考虑到《公约》第3条第2款引起的所有相关考虑,包括是否存在一贯严重、公然或大规模侵犯人权的情况。 委员会还注意到,由于埃塞俄比亚没有作出《公约》第22条第1款规定的声明,如果申请人根据《公约》所享有的权利在该国受到侵犯,他将被剥夺向委员会申请任何保护的法律机会(《意见》第7.3段)。

在本案中,委员会注意到,据申诉人说,他因其政治活动而在埃塞俄比亚被监禁和遭受酷刑,拘留他的决定是在他缺席的情况下作出的。 提交人声称,他因根据《公约》第3条提出的申诉而在监狱中遭受酷刑,说他被"任意拘留和酷刑",他是"酷刑和不人道待遇的前受害者",但没有提供任何补充细节。 委员会注意到,瑞士当局已适当审查了亚的斯亚贝巴警察局所称文件的形式和内容(此外,申请人没有向委员会提交该文件),其目的是证明申请人的逮捕令是在他缺席的情况下发出的,并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 委员会注意到,瑞士当局似乎没有质疑申诉人关于他因政治原因于2005年在埃塞俄比亚被拘留的资料的可信度。 另一方面,他们表示,申请人声称他参加2005年的政治示威活动,为此他被监禁了1个月零20天,这是一个直接导致他在2012年逃离该国的事件,这是不可信的。 委员会注意到,申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持他的指控(《意见》第7.5段)。

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认为,申诉人在瑞士的政治活动并不构成长期和密集的活动,可被视为对埃塞俄比亚政府的威胁。 委员会注意到2022年1月12日的医疗报告指出申请人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 委员会注意到,申请人没有解释本医疗报告所述的5年拘留期与瑞士庇护当局所述的1个月和20天拘留期之间的差异(意见第7.6段)。

委员会承认,即使申诉人过去曾遭受酷刑和虐待的论点被接受,问题是,如果被强行遣返,他目前是否有在埃塞俄比亚遭受酷刑的危险。 委员会提到其以往的惯例,根据该惯例,按理陈述案件的责任通常由申请人承担(《意见》第7.7段)。

委员会注意到,埃塞俄比亚的人权状况在许多方面仍然令人震惊。 然而,委员会重申,原籍国存在侵犯人权的情况本身并不构成充分理由断定申诉人本人在该国有遭受酷刑的危险。... 委员会指出,在移民事务国务秘书处和联邦行政法院的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有充分的机会证明证据和更详细的资料来支持他的指控。 但是,他提出的证据并没有得出结论,即他参加埃塞俄比亚和瑞士的政治活动可能使他在返回埃塞俄比亚时面临酷刑或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危险(意见第7.8段)。

委员会注意到,关于申请人要求重新审议该案的请求,初审法院给了他提出上诉的一个不正确的截止日期,而且,上诉庭也证实了这一点。 令人遗憾的是,申请人无法利用法律规定的较长期限,但委员会注意到联邦行政法院在其2020年10月26日的决定中提出的论点,即申请人没有证明因此给他造成了具体的法律不便,因为他显然仍然我能够准备并提出上诉(意见第7.9段)。

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申诉人没有证明他的政治活动重大到足以引起原籍国当局的兴趣,并得出结论认为,所提供的资料没有表明,如果他返回埃塞俄比亚,他将受到个人、有效、可预见和现实的威胁,面临遭受酷刑的危险(意见第7.10段)。

鉴于委员会对埃塞俄比亚目前的人权状况的调查结果--自联邦行政法院2020年10月26日的裁决以来似乎已经恶化--委员会认为,在执行其驱逐申诉人的决定之前,缔约国应对埃塞俄比亚目前的人权状况和申诉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彻底评估,并由2022年1月12日的医疗报告证实(意见第8段)。

委员会的结论:将申请人驱逐到埃塞俄比亚并不构成缔约国违反《公约》第3条(《意见》第9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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